1.儀器設備及用具 搗碎筒 計量筒 分樣篩一套 天平 小錘 漏斗 2.采樣與制樣 1)沿新暴露的煤層厚度的上、中、下部知采取塊度為10cm左右的煤樣兩塊,在地面打鉆取樣時應沿煤層厚度的上、中、下部知采取塊度為10cm的煤芯兩塊。煤樣采出后應及時用紙包上并浸蠟封固(或用塑料袋包嚴),以免風化; 2)煤樣要附有標簽,注明采樣地點、層位、時間等; 3)在煤樣攜帶、運送過程中應該注意不得摔碰; 4)把煤樣用小錘碎制成20的小塊,用孔徑20mm的篩子篩選; 5)稱取制備好的試樣50g為一份,每5份為一組,共稱取三組 3.測定步驟 1)將搗碎筒放置在水泥地板或2cm厚的鐵板上,放入試樣一份, 將2.4kg重錘提高到600mm高度,使基自由落下沖擊試樣,每份沖擊3次,把5份搗碎的試樣裝在同一容器中; 2)把每組(5份)搗碎的試樣一起倒入孔徑0.5mm分樣篩中篩分,篩至不再漏下煤粉為止; 3)把篩下的粉末用漏斗裝入計量筒內,輕累敲打使之密實,然后輕輕插入具有刻度的活塞尺與筒內粉末面接觸。在計量筒口相平處讀取1(即粉末在計量筒內實際測量高度,讀至毫米); 當1≥30mm時,沖擊次數n,即可定為3次,按以上步驟繼續(xù)進行其他各組的測定。 當1≤30mm時,第一組試樣作廢,每份試樣沖擊次數n改為5次,按以上步驟進行沖擊、篩分和測定,仍以每5份作一組,測定煤份高度1。 4.堅固系數的計算 堅固性系數按下式計算: F=20n/1 式中f--堅固性系數; N--每份試樣沖擊次數,次; 1--每組試樣篩下煤粉的計量高度,mm 測定平行樣3組(每組5份),取算數平均值,計算結果取一位小數。 5.軟煤堅固性系數的確定 如果取得的煤樣粒度達不到測定f值所要求粒度(20~30mm),可采取粒度為1~3mm的煤樣按上述要求進行測定,并按下式算: 當f1-3<0.25時,f=1.57 f1-3-0.14 當f1-3≤0.25時,f=f1-3 式中f1-3--粒度為1~3mm時煤樣的堅固性系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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